有人跟我說

女孩子要像一本書,讓人家想一直翻閱、一直讀下去,有內容、有深度

不是像空洞的雜誌幾眼就看完

也不是看她的眼睛就可以直接看到後面

 

漸漸的,我開始培養讀書的習慣,各種類型的書都會看

純粹是為了興趣,而不是怕被一眼看穿

2011年初,我訂下一年看完50本書的目標,後來只達到40本,不包括語言學習

長達千頁的小說、盜墓筆記、理財、時間規劃、心理學、純文學、品酒...等等

並不是想藉此成為什麼,獨處時,就想安靜地看看書,如此而已

50本書,對很多人來說不算什麼

千頁的小說有人四天就看完,而我花了接近一個月

閱讀速度不快,對於文字,我總是一個字一個字看,讀到有感觸的地方,更是反覆地看...

有時後,站在書店翻閱書本,翻到某頁,某幾行字,說到心坎裡或者給你帶來新的思潮什麼的...

都是一種恩惠...

 

過年做什麼?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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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eggy82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