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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人跟我說
女孩子要像一本書,讓人家想一直翻閱、一直讀下去,有內容、有深度
不是像空洞的雜誌幾眼就看完
也不是看她的眼睛就可以直接看到後面
漸漸的,我開始培養讀書的習慣,各種類型的書都會看
純粹是為了興趣,而不是怕被一眼看穿
2011年初,我訂下一年看完50本書的目標,後來只達到40本,不包括語言學習
長達千頁的小說、盜墓筆記、理財、時間規劃、心理學、純文學、品酒...等等
並不是想藉此成為什麼,獨處時,就想安靜地看看書,如此而已
50本書,對很多人來說不算什麼
千頁的小說有人四天就看完,而我花了接近一個月
閱讀速度不快,對於文字,我總是一個字一個字看,讀到有感觸的地方,更是反覆地看...
有時後,站在書店翻閱書本,翻到某頁,某幾行字,說到心坎裡或者給你帶來新的思潮什麼的...
都是一種恩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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